偷菜罚款500元?民警:这菜我非“偷”不可!
2023/04/04 17:14:00 编辑:陈博文 点击量:1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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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横峰街道的六旬房东老郑在自家阳台上种了一块菜地,立牌警示租客偷菜要罚款500元,谁知民警检查后表示“这菜我非‘偷’不可!”

4月3日下午,横峰派出所网格民警徐道常带领辅警在横峰街道一村居开展出租房屋消防检查。

来到老郑家中检查时,民警发现老郑家五楼阳台上临时搭了一个棚子,棚子的木桩上挂了一块牌子,民警上前一看,只见牌子上写着:“偷菜者罚款500元,房东启。”

“什么菜那么贵啊,要罚500元?”徐道常笑着跟同事说,好奇地上前想瞧个究竟,发现菜园里种植了小青菜、葱蒜等蔬菜。然而,在菜园的角落里,眼尖的民警发现疑似种植了罂粟,虽未开花结果,但特征还是非常明显。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民警遂将房东老郑叫了过来,老郑爽快地承认了种植物是罂粟。

“我听人说罂粟果吃了能治疗拉肚,就准备着用罂粟果泡水喝。”据郑某某向民警交代,因妻子身体不舒服,经常拉肚子,待罂粟结果后,准备用果实来泡水喝。

老郑对民警说,他也知道种植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为了所谓的“治病”,老郑就违法将罂粟种在比较隐蔽的阳台上,并在旁边种了一些蔬菜进行掩饰,再加上挂了一块防偷“警示牌”,老郑以为就不会被公安机关发现了。

对于罂粟的来源,老郑说在今年春节后,其在邻镇的一个路边摊上发现有人售卖罂粟果,遂以5块的价格购买了一颗,回家后用泥土培植种在五楼阳台上。时逢春暖花开的环境,罂粟不到两月就长势茂盛。

“怎么能用罂粟来治病呢?”徐道常对老郑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讲解罂粟的危害。老郑主动配合民警铲除了罂粟,经民警现场清点,老郑共种植了罂粟32株。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民警将老郑传唤至横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目前,温岭市公安局依法对涉案违法人员郑某某(男,66岁)作出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原植物。

    横峰派出所民警温馨提醒: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和种植多少都是违法行为。若群众发现有人种植、买卖该植物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朱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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