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4月14日讯(记者蓝柳丹、通讯员祁雪)2022年12月,浙江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了婺城区“非粮化”整治后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未到位,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办法不多,仍有部分土地抛荒等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根据“农业双强”以及“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向省厅申报了农业标准地改革省级试点,经省厅批准,确定了33个县(市、区)为农业标准地改革省级试点,金华市婺城区列入省级改革试点。
农业“标准地”改革是针对当前土地碎片化不能集中连片经营,农业经营水平低端,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农田水系沟渠难以畅通、设施老旧,土壤地力“透支”严重,对耕地保护投入不足等问题,通过标准建设、控制性指标设置与管理,解决“地从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3个问题,推动农业发展向高质高效转变,提升农田的资源利用能级和产出效益。
当前,围绕粮食生产,婺城区积极推进粮功区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种粮大户培育,通过农业标准地方式推动,已谋划5个万亩方和2个千亩方,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出台了《金华市婺城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下一步,婺城区将多措并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体系。对全区土地资源进行调查,编制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标准地管理办法和标准地改革政策。二是探索流转模式,集聚土地资源。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农户-村级组织-乡镇(区)农业发展公司-经营主体”的流转模式,促进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发展。三是规范招商流程,提高营商环境。建立农业“标准地”储备库,在相关平台上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确定意向经营主体后,组织公开招投标,签订流转合同和投资协议书,保障经营权益。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实现风险兜底。在全省率先推出农业标准地履约保证保险,有效保障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三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