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构建“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 清廉财政建设有了“数字画像”
2023/06/03 16:12:00 编辑:张秀青 点击量:14121

2023年一季度直达资金预警数环比下降 25%‘五张责任清单’覆盖率达到100%,制定《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并发布30个指导案例……”日前,浙江省财政厅和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联合构建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开发数字应用场景并在全省推广,催动清廉财政建设成效不断显现。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2022年9月,浙江省委将清廉财政纳入清廉浙江建设重点单元,清廉财政建设更承担起源头反腐治腐的重要职责。“全省有102个财政局、539个乡镇财政所12000余名财政干部和年均近1.5万亿的资金盘子,以往多通过违纪案件数静态评价清廉建设水平,已难以满足形势和实践需求。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升财政部门清廉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亟需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直观、可量化的清廉财政评价体系。

2022年,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与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厅协作”模式,经过“理论—模型—实践”的闭环探索,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应运而生,在丽水试点成熟后全省推广,自此清廉财政有了“体检表”和“坐标尺”。

 

评价体系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维度出发,将清廉建设能力细化成12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围绕公共资产、公共资金、公共资源三大财政核心业务覆盖党的建设、财政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领域,贯穿清廉财政建设各个环节,实现领域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对象全覆盖。

“我们在谋划探索评价体系伊始,就注重从财政视角提炼预防与惩治腐败的规律,着力突出‘财政味’。”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32个二级指标中,体现财政特色的个性指标有15个,占47%。如单一来源采购规范度、直达资金预警处理及时性、“三公”经费管控度等指标,涉及政府招投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等10余项财政管理制度,既降低行权风险,又发挥财政治理效能。

评价体系既有“财味”,更有“纪味”。“我们坚持把“三不腐”理念贯穿评价体系始终,把日常监督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评价体系设置纪财贯通协同度二级指标,‘移送线索查实数’作为亮点加分,有力推进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调。

评价体系要设计好、更要用好,以数字智管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依托全省财政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厅组合力”建立数字应用场景,对相关指标数据自动抓取、交互计算、智能预警、实时晾晒,每季度形成“清廉账单”自动推送至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现“能力指数+清廉账单”的精准数字画像。评价结果还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定期开展星级评定并全省通报,充分发挥以评促建导向作用。

“评价体系的运用过程就是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更是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的过程。”基层财政干部普遍反映,评价体系全省推广后,清廉财政建设“全省一盘棋”上下联动格局已初步形成。如杭州市财政局将评价体系融入工程结算财政监督机制,节约资金3.73亿元;温州市财政局创新打造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节约资金15.5亿元;丽水市财政局探索建立纪财贯通相关制度,2022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3条,涉及单位约50余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浙江财政创新构建“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以数字赋能清廉财政建设,走出了一条管党治党责任传导的有效径。财政部机关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浙江省财政厅和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厅组联动”,不断放大评价体系的“风向标”效能,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可复制应用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线共进,推进清廉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张东红、张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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