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继续实施丽水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云景段)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云和、景宁两县境内部分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客车差异化收费。标志着丽水市云景高速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将继续实施,使用ETC记账卡的一类客车通行费仍按5元/车次收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
2021年11月22日,实施时间暂定2年的云景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正式落地,对仅往返云景高速景宁收费站至丽龙高速云和收费站之间路段,安装并使用ETC记账卡的一类客车实行通行优惠,通行费从20元/车次降至5元/车次。该政策不仅为景宁、云和两地百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优惠,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两地的融合发展与经济社会交流。
据浙江省交通集团云景收费中心所统计,云景高速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实施近两年来,共有160余万辆次一类客车享受到了政策优惠,往返云和收费站和景宁收费站的一类客车日均2258辆次,同比增长81.80%。而通行G235国道云和至景宁段的小型客车日均降幅超过30%,大大减轻了G235国道长期作为云和、景宁两县私家车出行主通道的压力,构建起畅通高效的道路通行网。
继续实施的云景高速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扣费依然采用即时减免模式,即安装并使用ETC记账卡的一类客车驶出景宁收费站或云和收费站时,系统自动识别车辆、互通信息并生成扣款信息,符合政策减免通行条件的车辆,只需支付5元通行费。
随着云景高速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实施的不断深入,接下来浙江省交通集团云景收费中心所将对标群众“畅行高速”的美好出行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内涵,保障收费秩序平稳、路网运行安全有序,全面提升出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讯员吴祖方、谢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