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立功” “火线入党” 丽水公安出台十大举措为战“疫”提气鼓劲
2020/02/14 13:55:24 编辑:谢一舒 点击量:10813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是这场战“疫”中丽水公安队伍的庄严承诺。

注重在一线培养发现使用表现优秀人员;对素质过硬、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可以进一步使用,予以提拔;开展“火线”立功授奖并送奖上门……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职工、辅警)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3日,丽水市公安局正式印发《丽水市公安局进一步激励关爱一线民警(职工、辅警)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统一全警思想,凝聚强大合力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

《十条措施》明确要求,要加强政治激励。推进“最红党支部”建设,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注重在一线培养发现使用表现优秀人员,党员发展指标向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的民警(职工、辅警)倾斜。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城大队富岭中队民警李德培、经济开发区分局民警周奕言因为在抗击疫情一线表现突出,被作为拟“火线入党”的推荐对象向上级党组织上报。

面对疫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战“疫”中跟进组织关怀。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各类人才,优先纳入各级公安人才库。对工作中表现优秀、可进一步培养使用的年轻干部,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予以重点关注。择优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疫情防控一线压担锻炼。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对素质过硬、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可以进一步使用,予以提拔。

战斗在哪里,表彰奖励就跟进到哪里

莲都区公安分局情指联勤中心教导员江会彪参战以来,不分昼夜坚守岗位,2月1日连续工作12天的他突然晕倒在办公桌旁。经紧急抢救,他脱离了危险。江会彪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云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叶银于1月16日因声带息肉刚做完手术,本应静养的他坚持上岗,组织民警、辅警在4个卡点执行24小时勤务,不能说话的他只能用微信和字条与人交流,被战友们亲切地称为“无声的指挥员”。

目前,丽水市公安局正在为这两位表现特别突出的民警请功。

此外,青田县公安局鹤城派出所所长潘东华、缙云县公安局新碧派出所民警刘霞霈、庆元县公安局安溪派出所所长吴金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城大队水阁中队民警陈君被丽水市公安局“火线记功”,荣立个人三等功。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战时激励必须要跟上。

丽水市公安局坚持表彰奖励名额向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基层民警倾斜,开展“火线”立功授奖并送奖上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截至2月13日,丽水市公安局连续发布表扬通报16期,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94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同时,丽水公安打造战时宣传机制,选树宣传一批甘于奉献、勇当“排头兵”的一线参战人员典型,激励士气、鼓舞斗志。

全方位关爱一线人员,落实爱警惠警措施

丽水公安机关加强对民警的关心关爱,落实各类爱警惠警措施,服务保障好参战民警(职工、辅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支撑。

在关爱参战人员身心健康方面,《十条措施》明确要求,要依托“心擎”平台,整合全市心理教官团队,建立心理健康咨询机制,通过网络、电话的形式,对有心理咨询需要的民警(职工、辅警)及家属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

《十条措施》明确要求,要落实后勤保障。强化物资储备,规范物资发放。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一线执勤人员,切实保障执勤安全。教育帮助一线参战人员提高病毒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

在强化爱警惠警方面,《十条措施》明确要求,要及时走访慰问一线参战人员。对“双警”“警医”等双职工家庭年幼子女无人照顾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合理安排应急响应期间的勤务,落实人性化关怀;对一线参战人员家庭负担较重等生活困难,主动帮助,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在加强生活保障方面,《十条措施》明确要求,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连续在岗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及时下达强制休息令。

通讯员 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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