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闲置农房激活”改革为乡村振兴增添活力
2020/06/05 21:23:00 编辑:‬ 吴洋 点击量:10257

浙江之声6月5日讯(通讯员 陈丰)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也是著名的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仕之乡。近年来,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农村普遍出现了房屋闲置的情况,这既造成农村资源的沉睡,又影响美丽乡村建设,还易产生安全隐患。2017年,绍兴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果断推出"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并在柯桥区、上虞区先行试点探索成功后,于2018年起在全市域范围开展。实施三年来,全市累计引进开发建设项目2715个,激活闲置农房15364幢,面积289万平方米,带动近2万农民就业,村集体和农民分别增收2.12亿元、3.27亿元。绍兴市"闲置农房激活计划"被列为全省26条经济体制重点领域改革典型经验之一,入选"2019年浙江省改革创新优秀实践案例",入编2019全国乡村振兴优秀案例。

构建制度体系,让农房使用权"明"起来

"闲置农房激活"改革,突破点是通过制度创新,使得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可流转交易。绍兴率先出台《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与抵押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在维护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的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的同时,放活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的使用权,全市颁发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102宗、扺押14宗。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制定《闲置农房激活负面清单》,禁止将违法建筑纳入激活计划、禁止变相买卖农房和宅基地、禁止下乡利用闲置农房兴办私人会馆,激活的闲置农房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符合生态环保、文物保护、消防安全要求。建立交易管理制度,探索农房租赁使用权融资改革,出台《金融支持激活闲置农房实施办法》,设计专项金融支持产品,承租方凭借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证书或"交易鉴证书"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全市商业银行已发放专项激活贷款1.1亿多元。

搭建流转平台,让供需信息流"畅"起来

"闲置农房激活"改革,切入点是通过平台搭建,促进供需信息对称流畅。目前,全市设立了农宅经营服务站302家。利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拟激活的闲置农房资源信息公开、发布。设立闲置农房在线推介平台,先后建成上虞"乡路网"、柯桥"乡愁网"、新昌"共享小院"等公益性网站,实现闲置农房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竞价、交易等功能全部上线,3个网站累计推介闲置农房6274幢、186万平方米,流转交易3257宗、93万平方米。此外,实行政府专题集中招商、基层多批次单项招商和部门协同配合招商多措并举,赴沪深杭等地开展"闲置农房激活"专题招商,组织"乡村看房团",结合水果节、美食节、文化节等活动,向广大乡贤、农创客等推介闲置农房资源,相继签约"上海自然村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等7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近7亿元。

丰富激活方式,让资源全方位"活"起来

"闲置农房激活"改革,着力点是通过多样激活,实现资源价值叠加。绍兴的激活模式多样,闲置农房使用权出让(租赁)周期短则1年,长至20年(法律规定的最长年限);有村集体统一收储与社会资本共同实施"整体开发"的,有采取"局部开发"方式进行的,也有多村联合"抱团开发"的;有激活闲置农房带动激活村内耕地、水面、山林等自然资源的,也有联动激活周边文化、旅游资源的。激活主体多样,有村自主投入开发,把闲置农房改造成为文化礼堂、农家客栈、民俗馆、"红心租"等文体场所和经营实体;有村吸引乡贤回村投资,在全市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83个闲置农房激活项目中,乡贤开发占六成以上;有村鼓励青年回村,已有400多名大学生回乡盘活闲置资源创业,变身创客"农小二"。激活业态多样,重点发展民宿、农家乐、乡村旅游、养老养生、运动健康、文化创意等产业,60%的闲置农房经改造后"化身"为农家乐、民宿,以闲置农房为载体,乡村瑜伽馆、康养屋、骑行线、游步道等建设步入"快车道",同时植入"互联网+"元素,电子商务、创意设计、网红直播等兴盛起来。

健全保障机制,让改革原动力"强"起来

"闲置农房激活"改革,关键点是通过机制保障,激发改革内生动力。绍兴市委市政府将"闲置农房激活"改革列入重点工作清单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级17个部门共同参与实施。以农村"五星达标、3A争创"活动为载体,市县两级共整合资金134.7亿元,集中力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等标准化建设;出台支持"闲置农房激活"的政策意见,对闲置农房激活取得明显成效的村集体给予每个20万元的奖补,对成片激活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重点支持,以财政小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大投入。同时,健全利益保障机制,指导乡村规范流转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科学处理村集体、农户、承租方三者利益关系,在充分保障承租方经营权的同时,科学合理制定宅基地、农房使用费收取标准,如柯桥区平水镇岔路口村集体向承租方每年收取宅基地使用费5元/平方米,农户向承租方每年收取房屋使用费20-25元/平方米,同时村集体在承租人和农房所有人之间发挥"协调人"、"服务者"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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