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安吉发布《乡村绿色治理指南》地方标准规范
2020/08/14 17:07:19 编辑:‬ 吴洋 点击量:10630

浙江之声8月14日讯(记者叶树刚,图片唐琪新)全国首个乡村绿色治理县级地方规范——安吉县《乡村绿色治理指南》地方标准规范今天(14日)在安吉余村发布。

安吉县既是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也是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先行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乡村绿色治理指南》是在总结安吉县绿色美丽乡村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国内首个乡村绿色治理县级地方规范,将现有成果进行经验转化,以标准的形式规范,指导全县乡村绿色治理建设工作,并可为其它地区开展乡村绿色治理建设提供借鉴。

据了解,安吉县《乡村绿色治理指南》地方标准规范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发起并归口,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并认定,由长三角生态研究院起草完成。《乡村绿色治理指南》标准规范提出了绿色治理的总则,即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共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并确定了规范的主体框架。

该规范提出了乡村绿色治理的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路径、治理保障等方面要求,首次将污染预防和绿色理念融入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全过程,融入乡村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各方面,强调村民生态环境意识和行动能力的提升,把握乡村自治、共治、法治、德治、智治间的关系。标准规范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时代要求。标准规范的编制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报告等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将提升村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动能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乡村传播和促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乡村的实践作为着力点,通过村民的生态环境素养和行动能力提升来为推进“绿色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为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提供制度规范保障。二是突出社会共治。按照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强化了治理主体责任,提出了设立乡村绿色治理委员会,委员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等代表组成,承担乡村绿色治理具体事务;规定了明确了治理路径,对目前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做法进行了规范,比如积分制、村民议事机制、绿色细胞创建,为村民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突出了村民培训,明确了不同层次的村民培训学时,将提升村民环境行动能力作为主要目标。三是强调持续改进。标准规范除了将污染预防理念贯穿始终,还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检查与改进(PDCA)的概念引入其中,强调自我管理和完善,力求实现系统的循环渐进,即持续改进。通过对涉及乡村生态环境方面相关事务进行整合,优化流程,建立系统化的治理体系,来实现乡村绿色治理的目标。

规范的制定旨在加强乡村治理和深入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将现有的乡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成果进行标准转化,将污染预防和绿色理念贯穿乡村治理始终,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规范的有效实施,将对乡村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村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动能力提升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为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坚实的体系保障,不仅对于安吉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浙江省以及全国其他地区也能够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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