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微信经营社会治理地方平台—“长兴微眼”投入运行
2020/09/16 16:52:12 编辑:‬ 吴洋 点击量:11248

浙江之声9月16日讯(记者叶树刚)9月16日,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应用试点与微信经营社会治理平台("长兴微眼")先行先试工作部署会,会上率先推出全国首个针对微信类经营主体的社会治理平台——"长兴微眼"(试运行)


据介绍,历时半年的筹备开发,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的"长兴微眼"平台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微信经营类违法行为举报。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上一旦发现涉及假冒伪劣、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知识产权、刷单炒信等6类违法行为,只要经营场所在长兴本地,都可以登录"长兴微眼"平台进行举报,举报属实并处罚的还可以获得现金奖励,举报奖最高可达30万元。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长兴微眼"、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掌心长兴APP等三种形式登陆"长兴微眼"平台。除了违法行为举报功能,该平台第二个功能是微信类经营平台信息采集备案。长兴县区域内,只要有自己的微信类交易平台,均可以在长兴微眼进行信息备案,例如登记营业执照信息、经营平台名称、平台类型、经营类别等基本信息,而长兴微眼也会提供专门的店铺截图展示区域,为备案的经营主体进行免费的宣传。


微信、抖音等平台的微商交易活动属于网上交易行为,整个交易过程几乎都在网上完成,交易全程没有任何纸质凭据,甚至没有电子交易凭据。以往,当交易双方发生矛盾时,政府监管部门介入监管难以掌握确凿证据,对交易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进行全面了解,这就加大了监管部门对微商行业的监管难度。因此,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对微商行业的监管不仅需要运用行政措施,更需要高科技的网络技术作支撑。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磊告诉记者:"我们以前的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微信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很难精准监测,长兴微眼上线后,我们鼓励县域范围内微信类经营主体在线备案,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我们可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和动态追踪。同时我们通过与长兴县公安局的协同合作,利用"云协查"技术打通信息孤岛,能尽快查清被举报者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经营场所等信息,有利于执法人员准确定位被举报者,及时进行核查。我们的目标就是打造一个主体可知、责任可追、简单易用、全民参与的微信经营社会治理平台。"


据了解,今年长兴县已被列为"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试点县",试点工作旨在积极参与网络交易监测模型开发,开展监测模型验证,对各类网络违法行为根据监管执法实践积累违法特征的关键词库,通过案件办理进一步验证监测信息的准确性、适用性,提高违法线索的成案率。"长兴微眼"平台的上线,进一步强化了网络交易行为的社会化共治,有助于进一步打造健康安全、放心消费的网络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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