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2月26日讯(通讯员:王澹)元宵节期间是燃放“孔明灯”的高发期,为消除“孔明灯”燃放引发安全隐患,确保平安、祥和的节日秩序,湖州长兴县太湖街道安全生产办组织微型消防站消防队员、专职网格员迅速行动,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查处。
消防队员对辖区范围内便民超市、批发市场、公园及附近流动摊点等可能出售孔明灯的场所和区域进行了重点检查,向经营户、消费者宣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危害,督促经营户增强自律意识,不销售“孔明灯”;提醒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孔明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自觉抵制不良燃放行为。
截至目前,长兴太湖街道安全生产办组建5个专项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经营户131户,暂未发现经营销售“孔明灯”行为。下一步,太湖街道微型消防站、专职网格员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检查频次,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杜绝安全隐患。